理念和目标

ADPCA的理念和目标

作者:Bert Rice
以人为中心发展协会(ADPCA)是一个国际组织,其成员对助人关系中以人为中心方法创始人卡尔·罗杰斯(Carl Rogers)的工作和著作,以及源于这些著作的实践和想法有着浓厚的兴趣。ADPCA协会成员包括治疗师、教育工作者、咨询师、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护士、社会工作者、商业经理和其他来自各行各业的人。我们出于一个共同的愿望而走到一起,即培养和促进以人为中心的方法。

以人为中心的方法将罗杰斯当事人中心疗法(Client-Centered Therapy)的原则应用于各种助人关系中,促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以儿童为中心的育儿、以员工为中心的管理,以及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成人、儿童、伴侣、家庭或团体治疗,等等。这种方法的共同原则是,由处于关系中心的人(来访者、学生、儿童、工人等)来掌控其方向,而 "助人者"(治疗师、教师、家长、经理等)对被关注的人采取非指导性态度。以当事人中心疗法为例,这种非指导性态度既是治疗师工作的基础,也是其工作性质的体现。治疗师的责任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去体验对当事人所表达内容的理解(“共情理解”),并体验对当事人的接纳,而不对其任何特定表现做积极或消极的评判(“无条件积极关注”)。罗杰斯相信,只要治疗师(或其他助人者)体验到共情理解和无条件积极关注,当事人(或其他被关注的人)对这种共情理解和无条件积极关注有一定程度的觉知,那么积极的变化就会发生。罗杰斯认为,一个人体验共情理解和无条件积极关注的能力受限于他在关系中的一致性程度,这里的“一致性”是指助人者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其特点是没有欺骗——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因缺乏自我觉察而产生。

ADPCA每年举办一次会议,一般在夏季举行,为期五天,由一个成员委员会在其选择的地点主办,且通常有一个协办机构。传统上,这些会议包括讲座和工作坊、社交活动、小型团体和大型团体。参会者有机会通过参加这些活动,获得对以人为中心方法更丰富而深入的理解。这些活动还为发起和维持推进以人为中心方法的项目提供了机会。大型团体会议面向整个参会群体开放,没有预先确定的议程,也没有既定的团体促动者。在大型团体会议和小型团体中,参与者大多熟悉以人为中心方法的价值观,他们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并以任何方式回应他人的表达。在个人自由的背景下建立和维持团体,是ADPCA这个社会实验的一个重要特色。

然而,ADPCA的事务性会议是一个例外:它们是有议程的大型团体会议,而且通常有主持人。我们是一个真正的民主团体:我们的决策是由出席事务性会议的人一致同意做出的。在年会之外,ADPCA的事务由志愿者承担,包括管理干事和实施促进以人为中心方法发展设想的人员。这些实施设想的志愿者包括但不限于那些负责《Renaissance》(协会简报)、以人为中心期刊(Person-Centered Journal),或ADPCA网站的志愿者。因此,无论是在发现问题方面,还是在解决问题方面,该组织的工作都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制定政策的共识决策,二是志愿服务文化。因此,虽然ADPCA的目标是发展以人为中心的方法,但这个目标的内容是在不断变化的,因为关于如何发展这种方法的想法会不断出现,并被不断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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